妈妈育儿网

主页 > 学龄前 > 幼儿园 >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8)

发布日期:2010-11-16 13:12:10编辑:admin

(三)指导要点

1.  幼儿的科学教育是科学启蒙教育,重在激发幼儿的认识兴趣和探究欲望。

2.  要尽量创造条件让幼儿实际参加探究活动,使他们感受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体验发现的乐趣。

3.  科学教育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进行,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

五、艺术

(一)目标

1.  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2.  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

3.  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二)内容与要求

1.  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他们的感性经验和审美情趣,激发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

2.  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对有艺术天赋的幼儿要注意发展他们的艺术潜能。

3.  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4.  在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

5.  指导幼儿利用身边的物品或废旧材料制作玩具、手工艺品等来美化自己的生活或开展其他活动。

6.  为幼儿创设展示自己作品的条件,引导幼儿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

点击展开全部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