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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7)

发布日期:2010-11-16 13:12:10编辑:admin

四、科学

(一)目标

1.  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  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3.  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  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5.  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二)内容与要求

1.  引导幼儿对身边常见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变化规律产生兴趣和探究的欲望。

2.  为幼儿的探究活动创造宽松的环境,让每个幼儿都有机会参与尝试,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提出问题,发表不同意见,学会尊重别人的观点和经验。

3.  提供丰富的可操作的材料,为每个幼儿都能运用多种感官、多种方式进行探索提供活动的条件。

4.  通过引导幼儿积极参加小组讨论、探索等方式,培养幼儿合作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学习用多种方式表现、交流、分享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5.  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和空间等现象产生兴趣,建构初步的数概念,并学习用简单的数学方法解决生活和游戏中某些简单的问题。

6.  从生活或媒体中幼儿熟悉的科技成果入手,引导幼儿感受科学技术对生活的影响,培养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和对科学家的崇敬。

7.  在幼儿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帮助幼儿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从身边的小事入手,培养初步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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