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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单独二胎新政策】河南二胎新政策2014(3)
发布日期:2014-05-31 10:44:57编辑:Chen
政策出台步伐加快
2月下旬
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单独二孩”方案已获通过。
3月11日
在深入各地调研的基础上,为掌握全省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调研组召开由省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近日
在省委常委会议上,也原则通过了方案。
今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人口与计生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修法建议:对独生子女家庭加大养老扶助力度
据知情人介绍,此次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利益导向”。“从‘双独’到‘单独’,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调整背后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并没有那么简单。”这位知情人说,这也是我省目前修法遇到的最大难题。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即对独生子女父母实施的奖励扶助制度。我省现行《条例》的奖励扶助对象主要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自2005年起在全省农村对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600元。
2012年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但这一政策重点在我省农村地区实行,对城镇的计划生育家庭有失公平。”省人大常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专题调研组相关负责人说。
因此,调研组提出建议,应“实行城乡一体的奖励扶助制度”。据了解,部分省市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奖励或补偿,其中,重庆、山东、江苏、湖北等9省市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5%的退休工资。
我省的郑州、洛阳、许昌、济源分别从2012年和2013年开始自筹资金,实施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政策,但其他市尚未行动。“调研认为,现在第一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都进入了老年,面临着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此次修法应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扶助力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这位负责人说。
另外,调研组还认为,《条例》修订后,在关于按人分配的城镇拆迁安置、集体经济收入、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应设立“独生子女家庭多分1人份等含金量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