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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托儿所的条件 家庭式托儿所的开办条件(2)

发布日期:2018-06-11 15:49:54编辑:Rainbow

3、托儿所和家庭式托儿所两者都要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4、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字条规定的条件;

5、开办托儿所和家庭式托儿所必须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办托儿所和家庭式托儿所的唱的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托儿所应当设置在安全、无环境污染、不影响采光的地方;

2、房舍和活动场地应当相对独立,不能独立的,必须要有独立的出入通道以及安全防护设施;

3、必须要有活动室、卫生间、保健室、厨房、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

4、寄宿制托儿所必须要有一人一床寝室以及隔离室、浴室、工作人员值班室等基本用房;

5、所内必须配置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玩具等,盥洗室、卫生用具集幼儿学习、生活所需的其他设施和用品;

6、按照规定的类别、数量配齐教具和玩具,并保证玩具和教具的安全和卫生;

7、托儿说以及家庭式托儿所的围墙外十米不得设置停车场、货场、垃圾站以及集贸市场等。

下一页:开办托儿所和家庭式托儿所的条件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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