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育儿网

主页 > 怀孕 > 注意 >

孕中期“爱爱”有4点“注意”

发布日期:2013-06-05 11:31:39编辑:Chen

受身体条件影响,夫妻双方对夫妻生活“频率”需求和感受自然不同,特别是妊娠期,因而很多丈夫因“憋不住”而“偷食”的例子时有发生。妊娠期究竟如何才能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又享受到性乐趣呢?

理论上孕妈妈怀孕期间是不宜过夫妻生活的。孕妈妈过夫妻生活对胎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孕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虽然孕中期,早孕反应消失,胎盘已形成,妊娠较稳定,阴道分泌物增多,可适度地过夫妻生活。但孕中期子宫长大,羊水增多,子宫张力增加,腹部隆起,如果性交频繁、动作粗暴,可能会引起子宫收缩,胎膜早破,羊水流出,宫内感染。

因此,孕中期过夫妻生活,要把握好力度,控制好频度,要节制。

要想孕期夫妻生活不影响到胎儿的健康生长,曾朝阳建议,孕中期性交的体位应采取前座位、侧卧位、后背位为好。而且阴茎不能插入太深,动作幅度不要太大,主要有4点“注意”——


 

1、次数不宜多,用力不宜大。脐带是胎儿的生命线,如果夫妻生活次数过多,用力比较大,压迫孕妈妈腹部,可能诱发宫缩,胎膜可能早破,羊水流尽,脐带就会受压,甚至可能从破口处脱落到阴道里。这种状况势必危及到胎儿生命。即使胎膜不破,没有发生流产,也可能使子宫腔感染。重症感染能使胎儿死亡,轻度感染也会使胎儿智力和发育受到影响。

2、注意清洁。女性怀孕以后,阴道的分泌物增多,抗感染能力下降,保持局部的清洁,尤其是夫妻生活前后,特别重要。

3、不要以任何方式刺激乳头,尤其是在过夫妻生活的过程中,否则容易引起子宫收缩。

4、建议在怀孕4-7个月之间,前半期以每周同房一次为宜,后半期则应更少。孕期头三个月以及后三个月,最好不要同房,如果准爸妈们有性需求,可以采取其他补偿性行为代替性交形式。

不宜过夫妻生活的孕妈妈

1、有先兆流产的征兆,如阴道流血、腹痛等。

2、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孕早期不宜夫妻生活)。

3、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

4、有严重并发症者。

5、胎盘位置离子宫口过近容易引发出血的。

6、有其他原因被医生明确禁止的。

本文由妈妈育儿网(https://www.mmyuer.com/)小编编辑整理

点击展开全部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怀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