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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4-04-03 12:59:26编辑:Chen

近段时间,在老百姓眼里,讨论得最多、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单独二胎。除了之前已有的9个省份已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新政策这外,在今年3月份,又陆续增加了好几个省份(如广东、湖南、四川).

二胎政策放宽让不少家庭都欣喜万分,虽然生育二孩会增加家庭成本开支、也会让我们的爸爸妈妈更加辛苦,但还是有不少家庭愿意接受这些“条件”,有为大宝生个弟妹的打算。

既然有生二胎的计划,就得做好生二胎的准备。办理准生证是生孩子的第一步骤,也是必备条件。没有准生证医生不给予接生不说,到时候上户口也是个麻烦事。所以,这一步骤千万别忽略。

那么,二胎如何办理准生证呢?办理准生证是一个怎样的流程、需要哪些条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妈妈育儿网小编接下来就为大家一一详细介绍: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由于国家没有完全放开生二胎的政策,各地对二胎政策的规定也都不相同,所以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也存在差异。2013年11月,国家出台了“单独二胎”政策,各省市也正在陆续开放单独二胎政策,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就可以生育二胎,办理二胎准生证。除此以外,还有哪些条件呢?以江西省为例,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呢?

江西省已于近日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江西省夫妻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必须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情况: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只生育1个子女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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