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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独二胎新政策】单独二胎新政策2013/2014山东(2)

发布日期:2014-02-20 12:09:55编辑:Chen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5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013年山东取消二胎生育间隔“单独二孩”山东将每年多出生20万人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山东省2013年9月份开展了群众生育意愿调查研究和政策调整后的出生预测,山东省超过70%的“单独”家庭有生育二胎的意愿。据测算,若启动实施“单独生育两孩”政策,近几年山东省每年将增加出生20多万人。

2013年6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备受关注的合法二胎生育间隔正式取消,何时生育二胎由自己决定。山东省29岁以下、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共127万人,预计2014年到2018年,二孩出生年均增加25万人左右,个别年度人口计生率可能突破15‰。而若启动实施“单独生育两孩”政策,近几年每年还将增加出生20多万人。从督导了解的情况看,受两项政策的叠加效应影响,各市、县人口出生都将出现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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